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重点企业专项调研指导的通知》要求,以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朱华忠为组长的第二调研指导组,于2021年12月14日至16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看台帐材料等方式,分别对贵港市、玉林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渣土运输企业和驾培机构进行了调研指导:
调研指导组联合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对贵港旭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贵港市弘顺运输公司、贵港市桂南驾校、玉林市正源驾校、玉林市恒业建筑工程机械租赁要有限公司、玉林市新发集团等企业或机构进行了的调研和检查。既肯定了这些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也客观的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是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监管中,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运输、无资质运输、违规灌装、违规托运等违法行为,合法运输经营者和其他群众不知晓投诉举报渠道或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部门联动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脱节等。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管中,驾培机构普遍存在合作经营(或称分包经营:即教练车辆由教练员购置,入户在驾培机构名下,以驾培机构名义招生并开展培训),非培训时间教练车辆管理缺失;未能实现计时培训系统与公安交警部门约考系统对接,部分学员学时达不到教学大纲要求即自行报考,培训质量得不到保障等;
三是渣土运输监管中,由于渣土运输大多运行于城区,其日常监管,企业认同的监管部门为市政管理部门,因此,《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安徽马鞍山“11.15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21」28号)在部分渣土运输企业中没有得到及时宣贯;部分渣土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形式上注重于“两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主动性不够。 同时,渣土运输企业在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也存在走过场、内容简单、记录缺失等等问题。
调研指导组在对有关单位和机构进行调研指导的同时,反复强调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督促相关单位和机构务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务必落实落地。
(图为调研指导组在企业调研)
(图文/ 谢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