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11月12日,交通运输部按照上述《通知》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简称《指南》)。请广大客运场站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者仔细阅读《指南》的有关规定,落实《指南》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水平。
据了解,《指南》优化调整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删除了中风险区防控有关内容;调整了开展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转运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疫情防控要求;将原则上暂停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跨城公交、跨城出租汽车服务调整为低风险区内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明确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提供“落地检”场所,便利跨省出行乘客开展“落地检”。
(文/白金发)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
1.道路客运
1.1道路客运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 | 要求 | 操作要点 | |
消毒 通风 | 客运站与客车清洁消毒 | 每日1次。 | 1.汽车客运站(本表内简称客运站)清洁消毒范围: (1)乘客接触设施设备,包括封闭环境的无障碍设施设备、自助售取票设备、饮水机(热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候车厅座椅、楼梯(扶梯)扶手、直梯轿厢内部等; (2)乘客接触区域,包括封闭环境的进站口、售票窗口、检票口(检票闸机)、发车位、下客区、候车厅、行包托运处、行包寄存处、综合服务处(咨询台)、母婴室、站内餐厅、商店、卫生间等; (3)工作人员接触区域,包括封闭环境的停车场、车辆安全例检场所,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调度(报班)室、出站检查室、卫生间等。 2.客车清洁消毒范围:车身内壁及车窗、车辆座椅及安全带、车门及扶手、方向盘、地板、车内空调出风口、行李架、行李舱等。 3.消毒方法: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季铵盐、过氧乙酸、单过硫酸氢钾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4.卫生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 |
客运站与客车通风换气 | 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钟。 | 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 | |
运输 组织 | 客运站 管理 | 避免人员聚集。 | 在进站口、售票窗口及自助售取票设备、检票口等部位设置“一米线”标识,组织乘客有序排队。 |
运营调度 | 避免交叉作业。 | 不安排同一司乘人员、车辆为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交叉提供服务。 | |
-->
相关新闻
新闻动态2025-04-05
2025-02-16
2025-02-16
2025-02-15
2025-02-08
2025-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