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banner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021-07-29 09:43 政策法规科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年第1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新闻
新闻动态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 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桂ICP备12005568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