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运管处: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我局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
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常态化考点(以下简称“考点”)设在南宁市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学校。
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需递交的材料、报名方式、资格审核、考试内容和考试安排等有关事宜详见《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三、其他要求
请各市运管处及时将《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告知相关驾培机构。
附件:《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
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点设置
(一)南宁市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责南宁、柳州、梧州、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报考人员的报名工作。
(二)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学校负责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市报考人员的报名工作。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驾驶操作教练员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持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安全驾驶经历;
5.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安全驾驶经历;
6.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7.摩托车(两轮、正三轮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相应类型摩托车的经历。
(二)理论教练员
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具有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需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教学记录。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应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教学记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3.在安全驾驶经历要求年限内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4.在安全驾驶经历要求年限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近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三、报考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须向考点递交以下报考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可在“广西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管理系统”下载,网址:http://gxjp.skyoa.com),申请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考点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退回)。
(三)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考点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退回)。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后由考点退回)。报考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的人员无相应学历但有相应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后由考点退回)。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遗失,由原就读学校或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历证明的,其内容应包括报考人员的就读时间、班级、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是否正式毕业和证明人信息(含部门名称、证明人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号码等)。
(五)报考人员身份证或驾驶证所在地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应包括报考人员的驾驶证初领时间及准驾车型、增驾车型及增驾时间、事故责任及违章情况)。
(六)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七)报考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八)已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原有《教练员证》或《准教证》的复印件。
(九)持外省身份证、驾驶证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我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或暂住(居住)证复印件。
(十)报考人员本人的近期1寸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5张,不得使用扫描打印或非专业拍摄的照片。
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材料,利用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对已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的,将撤销其从业资格,并注销从业资格证件。对协同或帮助报考人员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报考人员获取考试资格的驾培机构,暂停其教练员报考及相关业务,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并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
四、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管理系统”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网上报名模块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30日内到指定考点(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表)提交报名材料。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可按照本人身份证所属行政区域,在行政班时间到相应考点提交报名材料,持外省身份证的按照我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或暂住(居住)证所属行政区域到相应考点报名。
(三)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间按网上提交考试申请的时间计算,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间按提交完整报考材料到考点的时间计算。
(四)报考人员不得重复报名,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不合格的考生方可重新报考。
五、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
各考点要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送我局(经送职业技能科)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统一生成考试时间,考点实行分期定量考试,每期安排约300人考试,超出当月考试人数上限的考生次月顺延安排,当月考生人数不足300人,考试时间往次月顺延安排。考点负责通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并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考点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并及时退回报考材料。
六、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
(一)理论考试
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题库进行。
(二)示范教学考试
1.驾驶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采用课件讲解、规范动作演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考试车型为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和两轮摩托车。
2.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采用课件讲解与板书教学演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
七、考生须知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当科考试的,该科成绩按缺考零分处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参加当次考试,报考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的考生须同时携带相应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参加考试。
八、其他
考试合格人员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附件: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联系表
附件
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
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联系表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我局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
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常态化考点(以下简称“考点”)设在南宁市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学校。
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需递交的材料、报名方式、资格审核、考试内容和考试安排等有关事宜详见《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三、其他要求
请各市运管处及时将《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告知相关驾培机构。
附件:《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
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点设置
(一)南宁市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责南宁、柳州、梧州、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报考人员的报名工作。
(二)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学校负责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市报考人员的报名工作。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驾驶操作教练员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持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安全驾驶经历;
5.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安全驾驶经历;
6.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7.摩托车(两轮、正三轮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需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相应类型摩托车的经历。
(二)理论教练员
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具有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需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教学记录。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应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教学记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3.在安全驾驶经历要求年限内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4.在安全驾驶经历要求年限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近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三、报考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须向考点递交以下报考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可在“广西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管理系统”下载,网址:http://gxjp.skyoa.com),申请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考点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退回)。
(三)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考点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退回)。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后由考点退回)。报考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的人员无相应学历但有相应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后由考点退回)。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遗失,由原就读学校或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历证明的,其内容应包括报考人员的就读时间、班级、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是否正式毕业和证明人信息(含部门名称、证明人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号码等)。
(五)报考人员身份证或驾驶证所在地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应包括报考人员的驾驶证初领时间及准驾车型、增驾车型及增驾时间、事故责任及违章情况)。
(六)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七)报考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八)已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原有《教练员证》或《准教证》的复印件。
(九)持外省身份证、驾驶证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我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或暂住(居住)证复印件。
(十)报考人员本人的近期1寸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5张,不得使用扫描打印或非专业拍摄的照片。
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材料,利用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对已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的,将撤销其从业资格,并注销从业资格证件。对协同或帮助报考人员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报考人员获取考试资格的驾培机构,暂停其教练员报考及相关业务,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并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
四、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管理系统”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网上报名模块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30日内到指定考点(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表)提交报名材料。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可按照本人身份证所属行政区域,在行政班时间到相应考点提交报名材料,持外省身份证的按照我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或暂住(居住)证所属行政区域到相应考点报名。
(三)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间按网上提交考试申请的时间计算,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间按提交完整报考材料到考点的时间计算。
(四)报考人员不得重复报名,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不合格的考生方可重新报考。
五、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
各考点要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送我局(经送职业技能科)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统一生成考试时间,考点实行分期定量考试,每期安排约300人考试,超出当月考试人数上限的考生次月顺延安排,当月考生人数不足300人,考试时间往次月顺延安排。考点负责通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并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考点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并及时退回报考材料。
六、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
(一)理论考试
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题库进行。
(二)示范教学考试
1.驾驶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采用课件讲解、规范动作演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考试车型为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和两轮摩托车。
2.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采用课件讲解与板书教学演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
七、考生须知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当科考试的,该科成绩按缺考零分处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参加当次考试,报考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的考生须同时携带相应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参加考试。
八、其他
考试合格人员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附件:2015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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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联系表
考点名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报考人员报名 行政区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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