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广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经出租汽车企业自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定,现将拟核定为AAA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为10天,从2021年6月2日起至6月11日止。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6月11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科,邮编:530021,联系人及电话:赵宇,0771-2115874。我中心将对反映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