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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2-01-06 00:00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
及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桂道运安〔2011〕186号
 
 

各运管处:
    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抓好“两节”及春运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交安委明电〔2011〕12号)和我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区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桂道运客〔2011〕183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制订“两节”及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方案,部署落实“两节”及春运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两节”及春运期间,凡发生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及运输服务质量事件的,要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春运牌证数量。
    二、加强预防预控,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管辖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重点强化对从事长途运输、县乡和农村道路营运的客运车辆的隐患排查治理,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从事“两节”及春运期间的运输生产。要加强对“两节”及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检查,凡是资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多次发生违章驾驶及业务技能不胜任的人员一律不得直接从事“两节”及春运期间的运输生产。
    对部分可能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和大雾等灾害天气情况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灾害天气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公路、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积极做好应对灾害天气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超员、超速、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做到上车行包逢包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站内超员发车现象。客运企业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格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运行中途休息制度,严格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的监督,并快速公正处理举报信息。
    二是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确保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
    三是切实加强城市客运的安全监管。督促城市客运企业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运输安全保障,加强对“三品”的查堵工作,加强运行期间车辆的维护和调度管理,落实各种应急保障措施,严防发生行车事故。
    四是切实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两节”及春运期间,所有长途客车必须配置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确保车辆上线率要达到90%以上,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纠正、处理各种违章行为。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运输  春运  安全  通知

抄送:本局各领导,客运科、货运科、法规科、科技信息科、职业技能科、城市客运科、安全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1-12-29印发

打  印:徐玉红  校  对:钟明生    谢思宪   (共印3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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