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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5-08 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
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中心,东兴、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早谋划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当前,我区部分城市已陆续进入汛期,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防汛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函〔2018〕180号)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明电〔2018〕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早部署、早防范、早预警、早应对,细化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防范到位、责任落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迅速在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源识别管控双重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汛期生产安全。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对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企业要逐一核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进行整改。要严格对城市轨道交通、客运场站、旅客集散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货运输、客运场站等的安全监管。
    (二)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全方位的防汛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要严格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其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教育。要严格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管理制度,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要逐条线路开展安全评估。要切实做好驾驶员出车前安全提示和车辆运输过程安全检查,提醒驾驶员在通过滑坡、崩塌、漫水路(桥)以及便桥、浮桥、简易桥等障碍路段时,车上其他人员必须下车步行通过,并要谨慎驾驶,杜绝冒险行车,必要时驾驶员应先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在相关人员引导下低速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主动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结果的运用,将违法结果与企业经营管理、信用挂钩,奖优罚劣。要严肃隐患整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健全并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制,提前谋划储备好抢险和救灾的队伍、物资和设施装备,切实做好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要组织指导本辖区企业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修订、培训和演练,加强汛期避险、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做好预防、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文和地质等部门沟通协作,密切关注汛情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高效处置。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以及客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一旦获知因气候恶劣发生路面损坏以及发生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要切实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等应对工作;对道路情况不明、气候恶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汽车客运站要坚决停止发班,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并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度应急运输车辆,确保抗洪救灾人员、物资以及社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安全及时到位。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在应对突发事件及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节假日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领导要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将辖区出现的汛情、险情、灾情以及抗灾、救灾等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统计,及时、准确地报送我局应急办。传真:0771—2613305,电子邮箱:ygjaqk@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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