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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联网接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02-29 00:00 安全管理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桂道运安函〔2012〕5号
 
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
管理系统联网接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运管处: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厅《关于印发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1〕123号)的要求,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总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监管总平台”)已经建设完成,为做好各运输企业车辆监控系统及平台(以下统称“企业监控平台”)联网接入自治区监管总平台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企业监控平台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接入自治区监管总平台,实现车辆监控数据信息实时传送。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辖区内各企业监控平台完成接入后,同步完成市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二、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区各道路运输企业(含各企业监控平台运营商)即可向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监控服务中心”)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平台接入相关材料,并由监控服务中心安排完成企业监控平台接入自治区监管总平台的工作。相关材料及接入的具体要求可登录广西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gxyz.gov.cn/)进入动态监控服务网页下载。
  三、各道路运输企业安装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须使用广西各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所提供的广西道路运输行业专用卡(无线通信SIM卡)或将原用卡绑定为行业专用卡,以APN接入方式接入自治区监管总平台,并确保数据采集频率和数据流量,以及监控系统和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各企业可以直接与广西各地各通信运营商客户代表联系购买(或绑定原用卡)道路运输行业专用卡,也可以委托监控服务中心代为联系办理。
  四、请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辖区内各运输企业尽快做好联网接入工作,同时做好本级监管平台建设的准备工作(配置网络及计算机等)。
  五、自2012年4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
  六、联系人及方式
  (一)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全管理科 钟明生 0771-2115413
  科技信息科 李道飞 0771-2115425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9楼
  联系人:张荣杰 15177128680
  电  话:0771-2115960   传  真:0771-5673921
  电子邮箱:gx_gps@163.com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运输  车辆  系统  通知
抄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中心,本局各领导,客运科、货运科、科技信息科、安全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2-02-17印发
打  印:徐玉红  校  对:钟明生    刘建立   (共印31份)

/Data/files/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接入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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