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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主要道路客运企业业务代表制度实施情况考评工作的公示

2013-09-09 00:00
关于2012年度主要道路客运企业业务代表制度
实施情况考评工作的公示
 
各市运管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道路客运企业业务代表制度实施情况考评工作的通知》(桂道运客〔2013〕63号)文件的要求,各市已经完成全区2012年度道路客运企业业务代表制度实施情况的初评工作,我局对初评结果初步进行了复核,现将主要道路客运企业的考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13年9月9日起至2013年9月23日止。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9月23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2115391,联系人:汤辉。
  附件:2012年度主要道路客运企业业务代表制度实施情况考评拟定结果
 
2013年9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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