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发布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的通告(2019年第2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发布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的通告(2019年第6号)》中,“深圳市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应为“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其设备型号“MINIEYE-M4-S1”应为“MINIEYE M4-S1”。
特此更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