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运管处: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当前粮油等重要物资运输价格变化和运输保障工作情况的通知》(厅函运【2011】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地运输市场监测研判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重要物资道路运输价格监控监测机制。充分认识做好大宗粮油等重要物质运输价格监测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大宗粮油、种子、化肥等重要物资运输价格变化。加大对本辖区粮油等重要物资运输市场的监测力度,收集本辖区运输价格变化情况,填报《重要物资道路运输价格调查统计表》(见附件),并分析运输价格走势及影响因素。要求从以下几方面情况作文字研判分析:粮油等重要物资运输价格变化情况;运输价格走势;影响运输价格变化的主要原因;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情况。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本辖区粮油等重要物资运输的动态监控,部署落实应急运力,加强运力组织协调。一旦发现粮油等重要物资运输紧张,要及时组织运力,并按规定适时启动应急运输保障预案,确保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运力,完成各项应急运输任务。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请你们于每周四12:00前将《重要物资道路运输价格调查统计表》及分析材料以传真和电子文档报至我局货运科。联系人:全玉建,电话及传真:0771-2115480,电子邮箱: gxyzhyk@163.com。相关表格请登录广西道路运输信息网“政务公告栏”下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