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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包车客运市场调研工作的通知

2011-09-15 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桂道运客[2011]39号

各市运管处:

    近年来,我区道路包车客运快速发展,车辆档次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有效地缓解了我区道路春运及黄金周等节假日的道路运输压力,促进了我区道路客运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但是在我区包车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包车客运车辆异地驻点经营、运力发展无序缺乏科学依据等。根据2011年全区运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区道路客运包车市场情况,拟订好规范我区客运包车的相关规定,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道路包车客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包车客运市场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及要求
    (一)请各市运管处在总结本辖区道路客运包车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包车客运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专题报告;同时如实填写《广西道路包车客运经营业户统计表》、《广西道路包车客运车辆统计表》、《广西道路包车客运车辆明细表》(见附件1、2、3,调查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于2011年4月20日前一并报送我局。
    (二)请各市运管处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填写《广西道路包车客运车辆使用率统计表》(附件4)报我局。联系人及电话:刘卫,0771-2115391、2824135(传真),电子信箱:gxkyk@126.com
    二、调研方式
    各市运管处采用听取汇报、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问卷等形式进行,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各市开展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一)2011年省际、市际客运包车经营和新增运力申请事项纳入2011年度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计划,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二)进一步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证发放工作,各市运管处要做好本辖区内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我局将根据各市运管处每季度实际包车标志牌使用情况及申领报告,发放省际、市际包车标志牌给各市运管处,再由各市运管处核发给辖区包车客运经营者或分发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
            

附件:1.广西道路包车客运经营业户统计表
            2.广西道路包车客运车辆统计表
            3.广西道路包车客运车辆明细表
            4.广西道路包车客运车辆利用率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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