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各市运管处:
为全面掌握全区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和基本情况,以便研究制定我区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政策,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由我局组织开展全区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城市公共汽车行业
1.广西城市(县城)公共汽车运行等基本情况,城市公交企业营运车辆燃料消耗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2、3、4)。
2.各地城市公共汽车行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3.影响城市公共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
4.促进今后城市公共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工作建议。
(二)出租汽车行业
1.我区出租汽车行业总体情况,各地出租汽车企业及车辆等基本情况(见附件5、6)。
2.出租汽车新增运力的许可程序、许可条件、退出机制及是否制订有辖区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等情况。
3.全市(包括县)出租汽车服务区建设(含在建和规划建设)、信息化建设及电话叫车服务开展等情况。
4.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包括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及分类等)。
5.当地出台关于出租汽车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情况,及在行业内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
6.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
7.对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工作建议:
(1)对促进今后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
(2)对出租汽车行业若干重大问题的看法(如属性定位、经营权属和经营模式、定价机制、驾驶员利益诉求机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新增运力投放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群体性事件的防控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整治非法营运有效措施等)。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运管处组织本级及所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写《广西城市(县城)公共汽车基本情况表》、《广西城市(县城)公共汽车经济运行情况统计表》、《广西城市(县城)公共交通企业及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汇总表》、《广西出租汽车行业情况调查表》(附件1、2、3、5)并统一上报。防城港市对附件1、2、3的填报工作由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统一组织本级及各县级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完成。
(二)各市、县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企业负责填写《广西城市(县城)公共交通企业营运车辆及燃料消耗明细表》、《广西出租汽车企业基本信息及车辆台账情况表》(附件4、6),并分别由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防城港市各县级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收集上报各市运管处(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最后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汇总后连同辖区内各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企业填报材料一并报我局。
(三)附件1、2、5、6由各市运管处(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于12月1日前报我局。附件3、4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份调查情况表报我局,我区城市公共汽车及出租汽车的燃油补贴工作将以此数据为基础展开。附件外的其它调查内容由各市运管处(防城港市公共交通管理站)于2011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局。
请你们认真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填报(填报说明详见附件7、8)。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鹏,0771-2115874,13217811683
电子邮箱:ygjcskyk@126.com
(附件1至6)广西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行业情况调查表.xls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