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道运客函〔2011〕64号 |
关于延长2011年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原有客运标志牌使用期限的紧急通知
各市运管处:
2011年经营期限届满市际道路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工作已基本结束。鉴于重新许可的这批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的客运标志牌尚未制作完成,为确保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稳定和春运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延长2011年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原有客运标志牌的使用期限。凡经我局2011年重新许可的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在新的客运标志牌尚未下发之前,其原有的已经到期的客运标志牌期限可以延长至2012年7月31日,结合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附卡)一起使用有效。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附卡)由各市运管处凭我局新下发的许可决定书制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