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道运财〔2012〕6号
各市运管处、防城港公共交通管理站: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交办财务〔2012〕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全区201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燃油消耗统计申报范围和内容为我区2011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油消耗量明细和汇总情况,仍采取使用“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系统”网上填报数据和填报书面表格及有关文字说明材料并用的申报方式。具体申报内容和要求详见《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8号)和《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交办财务〔2012〕5号)文件。
二、本次燃油消耗统计申报时间要求: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完成各项申报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分别报送我局客运科、城市客运科各一份,以便审核后于2012年2月25日呈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请你们及时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局(传真号码:0771-2824135)。申报系统的访问域名:yb.motcats.com,原有用户的登陆名、密码保持不变。请各级管理用户在申报系统中认真核对本辖区内企业用户和审核用户的基本信息,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企业与账号一一对应,管理用户完成企业信息梳理后,将账号分发至对应的企业。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各市级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书面材料需经各市交通运输局审核盖章后送到我局,由我局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五、请你们立即将本次燃油消耗统计申报有关工作情况向各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及时组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制订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合理确定单车油耗定额标准,研究建立燃油消耗统计月报制度,认真开展并按时完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各项工作。各单位在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联系。
技术支持和咨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电话:010-58278506,010-58278531;传真:010-58278386;服务邮箱: service_rybt@sina.cn。自治区运管局科技信息科李道飞,电话:0771-2115425。
业务咨询:自治区运管局客运科汤辉,电话:0771-2115391;自治区运管局城市客运科吴晓武、陈云鹏,电话:0771-2115724、2115874。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九日
"各市运管处、防城港公共交通管理站: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交办财务〔2012〕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全区201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燃油消耗统计申报范围和内容为我区2011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油消耗量明细和汇总情况,仍采取使用“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系统”网上填报数据和填报书面表格及有关文字说明材料并用的申报方式。具体申报内容和要求详见《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8号)和《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交办财务〔2012〕5号)文件。
二、本次燃油消耗统计申报时间要求: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完成各项申报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分别报送我局客运科、城市客运科各一份,以便审核后于2012年2月25日呈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请你们及时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局(传真号码:0771-2824135)。申报系统的访问域名:yb.motcats.com,原有用户的登陆名、密码保持不变。请各级管理用户在申报系统中认真核对本辖区内企业用户和审核用户的基本信息,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企业与账号一一对应,管理用户完成企业信息梳理后,将账号分发至对应的企业。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各市级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书面材料需经各市交通运输局审核盖章后送到我局,由我局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五、请你们立即将本次燃油消耗统计申报有关工作情况向各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及时组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制订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合理确定单车油耗定额标准,研究建立燃油消耗统计月报制度,认真开展并按时完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各项工作。各单位在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联系。
技术支持和咨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电话:010-58278506,010-58278531;传真:010-58278386;服务邮箱: service_rybt@sina.cn。自治区运管局科技信息科李道飞,电话:0771-2115425。
业务咨询:自治区运管局客运科汤辉,电话:0771-2115391;自治区运管局城市客运科吴晓武、陈云鹏,电话:0771-2115724、2115874。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