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运管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12〕0831号)精神和要求,为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我区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推迟开展2012年经营期限届满市际道路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受理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运管处迅速传达至辖区相关道路客运企业,协助我局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12〕0831号)精神和要求,为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我区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推迟开展2012年经营期限届满市际道路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受理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运管处迅速传达至辖区相关道路客运企业,协助我局做好相关工作。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