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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两会一节一论坛”、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期间全区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2012-09-17 00:00
关于做好2012年“两会一节一论坛”、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期间全区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2012年9月21日至25日,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和中国—东盟自贸区论坛(以下简称“两会一节一论坛”)将在我区南宁举行,同时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小长假(9月30日至10月7日)也即将到来,为做好“两会一节一论坛” 、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期间全区道路运输工作,保障运输安全畅通,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运输组织领导
 今年国庆节是第一个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据预测,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车流量将明显增加,收费站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保障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的工作压力大、难度高,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节假日道路运输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强化安全监管,优化运输组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两会一节一论坛”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全、舒心、放心的节假日。
    二、科学预测,保障道路运输顺畅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历年辖区节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的特点,督促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加强节假日期间(含节前、节后各一天)的客流情况调查,做好客流分析预测;检查并落实应急方案中的储备运力,以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运力需求;针对客流特点组织运力,合理调整客运班次,积极应对客流高峰和各种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各城市客运企业要结合节假日乘客出行和返程的规律,预测市内接驳旅客流量,提前调配公交、出租汽车运力,确保乘客在市内出行顺利。各道路货运企业要统筹安排货运车辆,及时疏运各项节假日生活物资,确保节假日期间生活物资供应充足。
    三、增强责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早研究部署节假日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运输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安全运行机制。
一是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及营运驾驶员的监管力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为重点,加强安全源头防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企业要针对今年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可能出现道路交通流量大增、道路拥堵的状况,对营运驾驶员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和应急避险知识培训,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超速、超载、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遇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以及车辆故障、道路拥堵等突发情况,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减速慢行,要尽量选择服务区或路边停车场等可确保安全的地点上下客运或停车休息,在公路上紧急停车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确保达到警示距离要求,特别是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时要将旅客疏散至路外、边坡等安全地带,不断提高营运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落实驾驶员中途休息制度,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超速驾驶行为。要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要创造条件确保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
四是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客运站要严格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安全带使用管理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格危险品检查,做到上车行包逢包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站内超员发车现象。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道路运输企业要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加强事后处理。
六是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快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车内公示信息内容,便于旅客了解、监督。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充分掌握安全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做好对旅客的安全宣传工作。要建立监督举报奖惩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并向投诉人反馈,查处属实的要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七是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四、制定预案,积极应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关于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2〕7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信息提示服务规范用语的函》(交公便字〔2012〕247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文件精神和要求,今年国庆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免费通行车辆范围为小型客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各运输企业、客(货)运站要在网站、客货集散地、重要路段、场站、公共汽车车厢、出租汽车顶灯通过网络、广播、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积极主动地向经营承包业主、货主、司乘人员和广大旅客做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并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客流的变化及时调整运力安排,确保旅客出行平安顺畅。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最新信息,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点击“出行服务”栏目,或直接登录“广西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网”查询高速公路的路况信息,保持与一线司乘人员的联系,第一时间了解动态的路面交通管制和疏导措施信息,对于因道路拥堵造成客运车辆晚点的情况要及时在客运站或网站、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做好解释和退、换票工作,提醒广大旅客合理出行。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送旅客。所有在节假日期间运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加满油并储备充足的饮用水和食品,以备长时间堵车等不时之需,并引导旅客耐心、理性等待,避免发生矛盾和冲突。
    五、服务大局,妥善处置行业维稳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要从服务“两会一节一论坛”,服务人民群众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政府行业维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研究落实维稳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制度和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行业稳定工作。要组织力量排查梳理不稳定苗头,预防为主,耐心疏导重点对象,集中力量处理突出矛盾。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深入调查,对于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法妥善处理,对于与法律法规等规定不符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出现不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敏感重大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将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六、加强监管,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汽车客运站和旅客主要集散地,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公布节假日道路运政执法和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投诉;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客运运价管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提前公示客运班线运价调整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各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服务标准,推行规范化服务,保持车容车貌和座卧具整洁,配齐各项服务设施,保证班车正点运行,关怀老幼病残等行动困难的旅客,营造和谐的节假日出行环境。
    七、落实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
节假日期间(含前、后各一天),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启动道路运输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值班任务和通讯联系方式,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全行业应急反应能力。请你们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和值班电话于9月25日前报我局客运科。我局值班电话为0771-2115419、13978612639,传真:0771-2824135,电子邮箱:gxkyk@126.com
节假日运输信息统计时间是9月29日至10月8日,共计10天,请你们于每天18时前将当天的《2012年中秋国庆节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我局客运科,10月8日上午9时前上报《2012年“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报表》(见附件2)。节假日期间发生涉及人员死亡的道路运输事故的,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的,必须立即上报,不得迟报和瞒报。
 
附件1、2:2012年中秋国庆节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和2012年“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报表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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