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道运客〔2013〕120号 |
各市运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运发〔2012〕49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1〕24号)以及《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省际道路客运合作发展协议书》等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区道路客运的发展情况,现就开展2013年全区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道路客运运力发展计划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客运运力的宏观调控,继续实施一年一度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运力发展计划”)。鉴于目前全区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整体趋于饱和,为避免经营者盲目发展运力,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经营及变更
1.对于从事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经营(含变更)的申请,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综合考虑,适度发展。
2.根据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要求,为清理包车客运数据资料,加快开发建设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监管措施,强化运力调控,暂缓审批省际、市际包车经营范围申请;暂缓审批增加省际、市际包车客运运力(即增加省际、市际包车车辆数量)。
(二)新增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
1.严格控制新增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的规定,暂停发展单程超过1000公里的长途客运班线;对于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因实载率低或矛盾较大等原因未纳入2012年运力发展计划的班线申请,原则上不再申报2013年运力发展计划;对于确有需求的,鼓励在营的道路客运班线通过变更起讫地、途经线路、站点等原许可事项以满足群众的出行需要。
2.对于与我区对开的外省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新增征询意见函以及外省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变更征询意见函,可不纳入运力发展计划,及时研究函复。对于单程超过1000公里的外省班线新增征询函,我局将不再公示,直接复函“不同意”。
3.根据工信部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要求,新增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审批卧铺客车。
4.新增线路实行公车公营模式经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新增进出广东省际客运班车运力的通知》(粤交运函〔2010〕1397号,见附件1)要求,暂停新增进出广东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根据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暂停新增省际客运线路及运力的函》(琼道运客函〔2010〕152号,见附件2)和《关于恢复受理省际班车客运经营申请事项的函》(琼道运客函〔2012〕47号,见附件3)要求,进出海南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只受理以海口市为起讫地的道路客运班线申请事项。
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运发〔2012〕490号)关于“对新增跨省长途客运班线,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的规定,对于同一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实行招投标,优先选择安全服务质量优良的骨干企业承担运营;同一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不足3个申请人时,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因素,通过集体审批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三)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变更
1.取得经营许可或重新许可的道路客运班线,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2.2013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重新许可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暂缓变更许可事项。
3.根据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商请规范标注省际客运班线途经我省区域路段名称的函》(琼道运客函〔2013〕31号,见附件4)的要求,需明确进出海南省际道路客运班线途经线路的,作为省际道路客运班线途经线路变更申请事项一并上报。
(四)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限投入2012年运力发展计划审批车辆运营的客运企业,暂缓其运力新增;不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措施及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平台)未接入自治区监管总平台实现联网联控、上年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不合格、2012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客运企业,严格限制其运力发展。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23号)的精神,对于因疏于管理或者管理不当引发严重不稳定事件的客运企业,要严格限制或者暂停其运力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精神,对于不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不配合开展线路公司化改造的客运企业,要严格限制其运力发展。
二、运力发展计划工作范围
(一)增加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经营申请。
(二)新增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申请。
(三)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起点地、讫点地、车日发班次、途经线路、停靠站点(含快客班线明确停靠站点)等变更申请。
(四)外省至广西新增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的征询意见函。
三、运力发展计划工作进度安排
(一)上报工作
2013年7月19日前,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并向辖区市运管处提出运力发展计划。7月31日前,各市运管处将经调研和审核后的《2013年广西道路客运运力发展计划(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变更)表》、《新增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调研表》(分别见附件5、6)上报我局旅客运输管理科。每个市上报的新增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新增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项,不按要求填写或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调研工作
8月,我局对各市上报的运力发展计划进行整理、汇总及初步审核,形成运力发展计划表,并组织各市运管处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各市上报的运力发展计划进行会商,形成运力发展计划(调研稿),并由我局组织各市运管处客运管理人员对运力发展计划(调研稿)所列班线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采集实载率数据,听取相关意见。
现场调研后,我局对调研情况汇总审核,并召开客运行政审批会议审定,确定运力发展计划,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其中,涉及泛珠三角区域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发展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省际道路客运合作发展协议书》的要求与相关省份会商,并根据商定结果做相应调整,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受理申请工作
运力计划公布后,各市运管处组织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按照我局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我局将在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申请事项。
(四)审批工作
在法定时限内,经收集整理相关方反馈意见后,我局召开客运行政审批会议对运力发展计划申请事项作出审批决定,并在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审批结果。
四、道路客运班线实载率的采集工作
售票系统能自动统计年度平均旅客出站率的,以系统自动统计的年度平均旅客出站率作为实载率;售票系统不能自动统计的,以旺季、淡季不同时段抽查的平均旅客出站率作为实载率。
五、运力发展计划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正确贯彻执行
运力发展计划工作是推动道路客运行业宏观调控、促进运力结构调整和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运管处和客运企业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学习文件,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文件要求,亲自组织研究和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运力发展计划工作,协调处理运力发展计划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二)落实机构人员,明确工作责任
各市运管处和客运企业要成立运力发展计划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运力发展计划的调研、填报、审查、反馈、协调等相关工作,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
(三)全面深入调研,确保平稳开展
各客运企业要成立调研小组,对上报的运力发展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重点调研运输市场供求情况、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有无重大矛盾纠纷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因素等,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
(四)认真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和审核意见
各客运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规定及附表的填写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填报资料,经企业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各市运管处。各市运管处收集汇总并认真审核客运企业填报的资料,填写相关的信息资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和集体研究同意后报我局,确保运力发展计划工作规范开展。
为顺利开展2013年运力发展计划工作,请你们将运力发展计划的相关事项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各运管所及客运企业,并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客运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工作,对辖区内县际、县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工作可参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新增进出广东省际客运班车运力的通知(粤交运函〔2010〕1397号)
2.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暂停新增省际客运线路及运力的函(琼道运客函〔2010〕152号)
3.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恢复受理省际班车客运经营申请事项的函(琼道运客函〔2012〕47号)
4.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商请规范标注省际客运班线途经我省区域路段名称的函(琼道运客函〔2013〕31号)
5.2013年广西道路客运运力发展计划(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变更)表(1—4)
6.新增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调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6月20日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