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三十二批)的通知
各市运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精神和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3),现将我区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中级客车GDW6117HKD3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三十二批)》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认可。
附件:1.广西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三十二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9月18日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