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交通投资集团、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桂防指[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广西交通运输防汛抢险救灾“四同五早六到位工作法”一并贯彻执行,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灾害损失和公路阻断信息报送至厅应急办邮箱:gxjttajc@gxjtyst.cn。
附件:桂防指〔2023〕22号
2023年8月4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报,受低压环流影响,8月4至8日北部湾海面、桂南桂西部分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天气过程。广西气象台已于2023年8月4日11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鉴于本轮强降雨累计雨量大,有暴雨灾害中高风险,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2023年8月4日17时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防汛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