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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延长广西道路客运牌证使用期限的函

2019-03-01 19:59
 桂道运客函〔201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为确保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正常运行和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我局决定将2019年7月31日前经营期限届满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统一延长至2019年7月31日。在此期间,我区客车持原有牌证结合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附卡)一起使用有效。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途经地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支持

特此函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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