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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出租车行业实行顶班登记制度加强对“候补”司机的管理

2011-08-08 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柳州市出租车行业实行顶班登记制度,加强对“候补”司机的管理。要求各出租车公司一是要对本公司的顶班司机的资格进行疏理和审核,重新登记并加强培训。二是实行顶班登记制度,即出租车驾驶员临时有事交由顶班司机驾驶的,必须到公司登记备案。三是各公司的顶班司机不能跨公司顶班。防止出现驾驶员的资格证所显示的公司名称与车辆所属公司名称不一的情况。据统计,柳州市共有出租车驾驶员4700多名,其中顶班司机约1000名。由于顶班司机多数是新入行的司机,工作具有临时性且在经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近两年,柳州市运管处受理的出租车投诉件中,对顶班司机的投诉问题占到40%。为此,通过实行出租车顶班登记备案制度,增强顶班司机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文明服务和规范经营,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柳州市运管处  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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