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 以自治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黄天国主任为团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助理刘昕、综合运输处、广西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友谊关及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运输企业、保险公司领导等组成的广西交通运输代表团前往越南,与越南广宁省交通运输厅举行2011年陆路过境运输工作例会并签署了会谈纪要。双方重点就六方面内容进行讨论:一是互相通报2011年1至8月通过东兴—芒街口岸的出入境运输量及行车许可证交换数量及使用情况。二是重点讨论恢复开行南宁—下龙、北海-下龙、桂林-下龙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线路事宜。此外,双方一致同意为支持企业顺利的开行和经营,将在开行之日起6个月之内双方免除对国际客运车辆的进站费用。三是对行车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经过中、越边境省政府同意后,双方将开通4座以上(公务车、私家车)的客运线路。要求4座以上车辆在两地行驶活动中应持有B种行车许可证,并限制有效期。此外,对C种行车许可证应明确有效期限,逾期将按入境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双方对出入境车辆粘贴国际识别标志的位置进行了明确,以便于检查。并确定了2012年交换行车许可证控制数量为7000张。四是过境运输车辆在从事过境运输活动前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并作为发放行车许可证的凭证之一。五是加强国际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双方一致同意对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都必须达到一级车,驾驶员必须有符合驾驶车辆的许可证。六是2012年中国广西与越南广宁两省国际道路运输工作例会在中国广西举行。
广西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 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