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黄天国局长率队检查指导桂林、贺州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月27日至3月1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黄天国局长率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组第一组深入桂林和贺州市检查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黄天国局长一行先后前往桂林市荔浦县、平乐县和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管理机构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现场察看了荔浦汽车总站、平乐汽车总站、钟山汽车总站和昭平汽车总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登车了解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到道路运输企业的监控室检查GPS动态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联网联控、安装使用和违章处理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黄天国局长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即时整改,并强调提出了5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牢固树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意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责任分解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贯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把好“三关一监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和“防超速、防超员、防疲劳驾驶、防酒后驾驶”的“四防”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治理。四是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全天候电话值班机制、奖惩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逐步引导广大旅客共同监督驾驶员规范行车,确保行车安全。五是强化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按时完成动态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并接入自治区监管总平台,并制定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车载终端的有效使用。(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旅客运输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