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两省区加强甩挂运输合作协议在穗签署共同促进交通物流发展
2012年3月8日,粤桂两省区甩挂运输合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黄汝生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晓华代表两省区交通运输厅在会上签署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两省区甩挂运输合作协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处长劳潮惠、副处长许少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处长陆晓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张小健以及粤桂两省区部分物流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和签约仪式。
随着粤桂两省区经济交往进一步深化密切,交通物流行业发展需要建立更趋紧密的省际道路运输协作协调机制。本次甩挂运输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0〕562号)等文件精神,实施粤桂两省区交通物流战略合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协议,两省区将在建立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合作机制、开展省际甩挂运输试点合作、共同落实促进甩挂运输发展优惠政策措施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为进一步推动两省区交通物流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将极大地促进两省区物流服务效率提升,有利于推行节能减排,有效地服务于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
在粤期间,黄汝生副厅长一行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还考察了国家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单位、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佛山海元里水物流园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专用运输服务商——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员:王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