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区域经济发展 渝桂两市(区)签署畅通交通物流通道合作协议
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在重庆共同签署《关于畅通交通物流通道的合作协议》,谱写了渝桂交通运输合作又一新篇章,是进一步深化落实2009年两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交通运输合作协议》,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精神以及泛珠三角区域交通运输合作协议的具体体现。
协议约定,渝桂双方将在五个方面展开省际交流合作:一是加强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物流企业三方合作,完善共建机制;二是加强两地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本地新出台支持道路物流发展的政策、提供和交换货运管理信息、建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三是双方提供互惠政策,共享两地交通物流运输以及高速道路集装箱运输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两地国际物流运输合作,提供道路物流运输及通关手续的一站式服务、共同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的先进组织模式、共同培养一批精通国际道路运输的物流管理人才;五是加强两地交通执法协作,建立并实施道路运输不良经营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道路运输车辆异地监管力度。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于渝桂两市(区)道路运输合作,特别是物流、国际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执法等方面合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畅通省际交通物流通道环境、促进两地区域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本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的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黄汝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副处长胡华平、副调研员陆正业,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张小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杨昌学,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运输处处长陈永忠、副处长张文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孙跃、货运处处长顾斌,以及渝桂两地部分运输企业负责人。期间,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还签署了两企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重庆期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黄汝生副厅长一行还考察了中国西部最大的铁路国际口岸-重庆西部物流园(重庆物流城)、轨道交通(1号线)、地面公交(龙头寺公交枢纽站)。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王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