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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西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2-12-21 00:00
桂道运协字〔2012〕10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西道路运输
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厅、广西保监局关于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交综合〔2006〕105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承运人责任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厅函公路〔2007〕212号)的要求,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同意,经过道路运输企业专家组投票表决,获得2013年度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投保资格的保险公司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四家保险公司。我会建议增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现予以公布并就2013年度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会分别与上述五家保险公司签署了2013年度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投保协议。请各会员单位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积极参加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投保,以便争取更符合运输企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二、实施承运人责任险是企业依法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赔偿能力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各运输企业要熟悉投保对象、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办理程序和特别约定,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主动。
      三、请各运输企业务必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2013年度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投保项目投保情况季度汇总表》(附件1)和《承运人责任险客户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便进一步加强与各企业的联系,掌握承运人责任险动态数据。
      四、请各市运管处继续认真做好2013年度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辖区道路运输经营者落实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把承运人责任保险实施情况作为向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的项目,并作为对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及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
      五、请各运输企业将本年度在团体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我会,以便与保险公司及时协调和解决。
 
      附件:
      1、2013年度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投保项目投保情况季度汇总表
      2、承运人责任险客户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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