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三年党建及创先争优活动年精神,有效激发各科室、各干部职工、各职工家庭在工作和生活上积极创先争优,争做表率,全面提高我处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达到长效管理,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精神基础,我处决定开展“三个文明”评比活动。
"- 一、“三个文明”评比活动的具体内容。
第一项:文明科室的评比。
(一)思想教育好,遵守规章制度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党团活动好、作用发挥好。
2、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有会议登记薄、学习登记薄,人人有学习笔记,不断提高全科室同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严格遵守我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搞非法组织的娱乐活动。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5、未发生被盗及其它安全事故。
(二)工作效率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科室工作有全年目标、阶段计划,能出色地完成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未出现拖拉和推诿扯皮等现象,在年底能按照年度口岸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人员能力强、业务精通。科室行文规范、准确,办事快捷高效,办公缜密细致,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
3、积极参加我处组织的各项集体、公益和社会活动,无借故缺席、不参与现象。
(三)文明礼貌,服务优质,环境舒适
1、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自觉做到 “六不让”。即不让领导布置的事情在我手里拖延,不让正在处理的工作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前来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从我这里传播,不让文明运政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2、思想、工作作风过硬,仪容风纪整洁,团结协调,文明向上,无不团结、吵架斗殴等现象。
3、科室内部卫生保持好。办公场所经常清理、打扫,办公室地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墙壁布置合理优雅,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放置适当、美观。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经常开展“三德”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利用业务之便吃、拿、卡、要。
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
1、干部职工有出现政治问题者;
2、党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建活动,每季度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
3、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
4、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项:文明职工的评比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无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积极推行文明办公,努力完成处领导及科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接待热情、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行为规范,办事不拖拉、不推诿;
(四)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及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不随便串岗闲聊;
(五)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工作勤奋、态度认真,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主动实行对外各项服务承诺制;
(六)认真学习钻研国际道路运输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已的专业水平和文化修养;
(七)团结同事、顾全大局,自觉遵守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廉洁自律、言行一致,自觉执行处制定的各项廉政制度;
(九)自觉遵纪守法、无赌博、偷窃、迷信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十)注重家庭美德、尊老爱幼、扶贫济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职工:
干部职工出现政治问题者;
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者;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不遵守规章制度,目无纪律者;
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项:文明家庭的评比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强,家庭中无各类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于学习、努力工作、诚实守信,在工作岗位和学习上做出积极贡献。
(三)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家庭民主团结、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尊老爱幼、邻里之间宽容礼让,互帮互助,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四)学习进取、以德育人。家庭学习气氛浓厚,父母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
(五)崇尚科学、文明卫生。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家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六)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少生优生,关爱女孩,教子有方,培养人才,为国争光。
二、“三个文明”评比活动开展时间。
1、每年1-11月初,为活动全面争创时间。
2、每年11月10日至30日,由各科室提交“文明科室”
申报相关材料,并民主推荐选举本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则由各家庭自主提交“文明家庭”申报材料。
3、每年12月1日-20日,由处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实事求是的进行“三个文明”活动评选。
4、每年12月底,处进行“三个文明”表彰。
三、评选名额。
“文明职工”按比例设定为全处人员的20%,“文明科室”按比例设定为全处科室的30%,“文明家庭”按比例设定为所收到申报材料的20%。评选活动一定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科室或职工,由我处在会议上提出批评、警告并取消当年“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