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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在全区开展“九大和谐建设”建设活动的通知

2013-05-13 00:00
 
 
 
各市文明办,区直机关、区高校、宁铁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 (桂文明(2010 ) 9 号)精神,有效推动全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开展,现将广泛开展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活动(以下简称“九大和谐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传播和谐文化,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抓起,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做起,全力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努力在融洽人际关系、树立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实效,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的任务目标
    1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着力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信心。
    2 .以先进文化建设为先导,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人们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品格。
    3 .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认真履行构建社会和谐的工作职责,切实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4 .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强化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建设,教育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5 .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为契机,推动群众性和谐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
    6 .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九大和谐建设”是“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具体抓手,是将“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落到实处的支撑和保证,其内容主要是:
    1. 和谐单位。围绕“内外关系和,员工素质高,服务质量优,工作业绩佳,社会形象好”的内容和标准,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制度型、服务型、激励型的“五型”机关为主要载体,努力营造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人与单位之间相互依存,单位与外部环境相互融洽、政令畅通、人和气顺、运转有序、廉洁高效、蓬勃发展的政务环境;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健全、完善,进一步健全职能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和谐单位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处置机制,积极寻求协调和解决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结合“创先争优”、“服务企业年”活动,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文明单位与村屯“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系列服务;着眼于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和谐单位我能做什么”或“我为建设‘和谐单位’献一策”活动。
    2 .和谐乡镇。围绕“民主法制健全,基本社保落实,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邻里关系和谐,生活环境良好”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和谐建设一句话承诺、和谐建设一件事践行”活动,夯实建设和谐乡镇的群众基础;打造平安镇村,开展“平安乡村”献计策活动,夯实建设和谐乡镇的社会基础;引导各村修订完善《 文明公约》 、《 村民公约)等,用制度规范村民的行为,引导农村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各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围绕“一镇一条文明街、一街一个文明户、一户一件模范事”为主题的“三个一”道德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氛围。
    3 .和谐村屯。围绕“村屯治安良好,村落环境整洁,村风民风文明,农村文化先进,农民收入提高”的内容和标准,坚持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建设具有壮乡特色、反映广西农村风采、充满现代文明气息的和谐新村屯。加强村级民主建设,开展“四议两公开”(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由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活动;深化和完善“农事村办”,做到“六个不出”:农业生产经营和科技服务不出村,经常性文体活动不出村,看小病不出村,一般矛盾调解不出村,一般审批事项办理不出村,一般农事代办不出村;抓好村庄周围环境、村内环境和家居环境建设,实行“三改三化”(即改水、改厕、改厨,绿化、美化、硬化),全力治理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禽畜乱放、私搭乱建、乱写乱画等“六乱”现象;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村屯文化生活;加强村屯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并利用这些文化阵地开展科普、普法和移风易俗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素质;开展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组、示范户“环境卫生之家”、文明村组、和谐家庭等评比活动。
    4 .和谐街道。围绕“基础设施完善,治安状况良好,公共服务健全,文化生活丰富,居住环境优美,人际关系融洽”的内容和标准,以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繁荣社区文化,强化社区治安,美化社区人居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把街道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制订《 街道和谐好邻里公约》 ,在辖区进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建立维稳青年突击队、治安信息员等工作。开展“六上门”特色服务,即:喜事上门祝贺、生病上门看望、丧事上门吊唁、纠纷上门调解、困难上门帮忙、重大节日上门慰问。开展好家庭、好邻里、村居共建三级联创活动。部里间开展“三多”、“三少”活动,即“多宽容谅解,少苛求指责”、“多沟通交流,少各自封闭”、“多热心奉献,少冷漠计较”。广泛开展“四爱”活动,即:爱社区,尽己所能,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小区和楼院的环境整治和绿化养护;爱邻里,为邻居排忧解难,带头营造和谐氛围,自觉遵守《 和谐邻里公约》 ;爱家庭,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营造家庭和谐氛围,动员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爱自己,在单位、在社区、在家庭随时随地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法律法规,做遵法守纪的文明市民。在有条件的街道开展“五包五做”活动,即:包一个特困户,做他们的兄弟、姐妹;包一名“两劳释放人员”,做他们的指路人;包一个孤寡老人,做他们的儿女;包一名下岗职工,做他们的参谋;包一名残疾人,做他们的拐杖。
    5. 和谐社区。围绕“社区功能完善,社区管理有序,社区环境整洁,社区文化先进,社区居民和谐”的内容和标准,以“安民、便民、乐民、康民”为基础,突出立足维护社区稳定、立足拓展社区服务、立足繁荣社区文化、立足优化社区环境这“四个立足”,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楼院、无毒社区、无传销社区、无毒家庭等活动,制定邻里守望公约、义务巡逻责任制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协商会、社区居民会议以及社区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社区内的各项事务,做到“小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好事办在家门口、温暖送到人心头”;发动社区居民自觉保护花坛、绿地,全面排查和清除社区内卫生死角;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整治乱停车、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现象;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大力发展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政策进社区、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等工作,依托社区做好下岗职工、失业、待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利用节日,组织开展社区运动会、文化艺术节、家庭才艺比拼等贴近居民生活的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和“文明巡访”活动,学习推广南宁市望州南社区和谐建设经验,实践“能帮就帮”精神。
    6. 和谐家庭。围绕“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平等互爱,勤俭持家,科学教子”的内容和标准,教育引导广大城乡家庭树立“以德治家、以爱暖家、以学兴家、以廉守家”的和谐家庭建设理念。结合当地和谐社会建设及家庭建设的实际,把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有机整合起来,置于构建和谐家庭的大主题中,广泛开展“关爱在家庭、快乐在家庭、学习在家庭、环保在家庭、节约在家庭、优教在家庭、平安在家庭、守法在家庭、文明在家庭”以及“双合格(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等活动;开展“读书的女人真美,读书的孩子真棒,读书的家庭真好”等主题活动,鼓励家庭成员多读书、读好书,营造“家家学习,人人学习,相互学习,终身学习”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讲孝德我行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关爱留守(单亲)儿童家庭活动和爱心家庭志愿者行动,呼请更多有能力、有爱心的家庭与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进行结对,开展以“进一次门、吃一顿饭、逛一次公园、买一本书、谈一次心”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关爱活动。
    7 .和谐学校。围绕“依法治校严,安全稳定好,教学质量高,内外关系和,校园文化浓”的内容和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新风,形成“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理念;以创建“和谐宿舍”、“和谐班级”为突破口,加强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实施人性化管理,引导学生自主管理;开展“纪律月”、“安全月”、“学习月”、“校庆月”等格调高雅的文体活动和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机制,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
    8 .和谐企业。围绕“遵纪守法,安全生产,保障权益,环境整洁,节能环保,人际和谐”的内容和标准,实现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好、企业经济效益好、人才队伍培养好、企业文化氛围好、安全生产管理好、职工利益维护好、社会责任履行好的“七好”目标。大力倡导“关爱职工就是关爱企业”的观念,建立职工困难援助机制,积极实施“关爱职工行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送温暖工程”、维权机制建设等活动,着力从生产生活等方面关心职工;开展“我为企业和谐发展献计策”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举办职工技能运动会,开展职工技术大比武,建立一线职工QC 攻关项目,评选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五小”创新项目,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在企业茁壮成长;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争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积极参与“慈善募捐”等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认真落实城乡“结对帮扶”活动。
    9. 和谐邻里。围绕“守望相助,诚信友爱,倡扬新风,保护环境,邻里和睦”的内容和标准,做到部里之间相互关怀,邻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之间以礼相待。安全防范意识强,争当邻里守望者,对楼前楼后、左邻右舍进行照看;邻里之间相互关怀,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群防群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开展邻里互助合作服务,力所能及扶贫帮困,对孤寡老人和病残困难邻居主动关心照顾;邻里之间以礼相待,友爱诚信,相互尊重,相知信任,互谅互让,明礼守德,自律互律;爱护公用设施,爱绿护绿,不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饲养家禽和无证犬,参加楼院志愿者服务队,积极搞好楼院(道)环境建设;在居民中树立“敲一扇门,聊一会天,帮一个人,解一分忧”的良好社会风尚,组织举办“邻里节”活动,积极培育社区居民“相识是缘,相助是乐,相知是情,相和是金”的意识,组织举办“美丽阳台庭院评选”、“好邻居”“我参与• 我健康• 我快乐”社区体育比赛活动。
    四、活动的工作步骤
    以“九大和谐建设”为抓手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年的和谐建设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发动阶段(2010 年7 月)。各市、县(区)要对组织开展“九大和谐建设”的相关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要切实搞好“九大和谐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有效吸引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自觉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扩大“九大和谐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 .组织实施(2010 年7 月起)。各市、县(区)要综合考虑本地的工作基础、居民素质、特点特色等因素,结合全区“和谐建设在基层”的组织实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兴起“九大和谐建设”的高潮,并着力打造工作亮点,力求“一类一品”,使全区“九大和谐建设”各具特色,形成品牌。
    3 .阶段性总结评定(2010 年12 月)。由自治区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九大和谐建设”考评标准,评选出一批“自治区和谐单位、自治区和谐乡镇、自治区和谐村屯、自治区和谐街道、自治区和谐社区、自治区和谐家庭、自治区和谐学校、自治区和谐企业、自治区和谐
    五、活动的具体要求
    1 .加强领导,认宾组织开展“九大和谐建设”的各项工作。“九大和谐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市、县(区)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是群众性和谐建设工作的具体载体和抓手。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地全面地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九大和谐建设”工作,要确定各类和谐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项目内容,努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2 .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效果。各市、县(区)以及部门各单位在开展群众性“九大和谐建设”活动中,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工作,把“九大和谐建设”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3 .要典型引路,辐射和带动全区“九大和谐建设”活动全面有效开展。要坚持以点带面,在着力创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深入学习南宁市望州南社区和谐建设经验。要让“九大和谐建设”及其内容和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使群众普遍参与、乐于参与,在参与中创造、在参与中发展、在参与中涌现更多的典型和感人事迹。
    4 .总结经验,积极创新,不断探索和谐建设规律。要按照具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总体要求,注意总结和积累和谐建设工作经验,使之形成制度、形成乡规民约,形成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体现的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种广西精神、广西品质。各市、县(区)文明办要及时掌握“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情况,及时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广大干部群众在“九大和谐建设”中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活动形式,使群众性和谐建设活动更加符合广大干部群众利益和愿望,更加符合本地工作实际,卓有成效地推进全区“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开展。 (桂文明〔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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