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工作的通知》(桂道运客〔2013〕120号),全面部署2013年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运力发展工作,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作出适当调整。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暂缓审批省际市际包车经营范围申请,暂缓审批增加省际市际包车客运运力(即增加省际、市际包车车辆数量)。二是暂停发展单程超过1000公里的长途客运班线。这是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而作出的,主要的依据和理由:
一、加快推进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要求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包车标志牌,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抓紧建设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本地区客运包车年度平均工作车日、平均利用率等相关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根据包车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调控包车客运运力。目前,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正在开展包车客运企业数据清理和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工作,为加快推进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避免省际市际包车客运运力发展的盲目性及其对包车客运管理系统建设的不利影响,因此决定暂缓审批省际市际包车经营范围和包车客运运力。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具体举措。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规定要“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近年来,随着高铁、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迅猛发展,10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的市场需求逐渐萎缩,而安全管理的要求却越来越高。由于10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难免需要在夜间行车,其安全管理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因此,暂停发展单程超过1000公里的长途客运班线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具体举措,更是以人为本,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