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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推进全区计时培训管理工作

2013-10-31 00:00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推进全区计时培训管理工作。督促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关于驾驶员计时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计时培训管理工作。一是对目前仍未安装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驾培机构,一律暂停其招生资格;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资格的,一律暂停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相关驾培机构的考试申请。二是签发培训记录必须通过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认真审核驾驶学员的培训学时是否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三是主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商,提供查询服务,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定期把计时系统中培训学时达标,并经驾培机构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员信息通报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四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公告》(2013年第49号公告)要求,及时改进本市的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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