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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督促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抗洪防汛...

2014-06-11 00:00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督促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抗洪防汛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汛抗旱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防汛抗洪应对工作科学有效进行。二要加强与公路、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通行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辖区有关单位提早做好台风、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早落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三要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以及客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一旦获知因气候恶劣发生路面损坏以及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切实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等应对工作;对道路情况不明、气候恶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汽车客运站要坚决停止发班,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并向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四要重点加强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严禁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教育驾驶人员在山区、夜间、台风、大雨情况下,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杜绝冒险行车,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五要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度应急运输车辆,确保抗洪救灾人员、物资以及社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安全及时到位。六要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对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将辖区内出现的汛情、险情、灾情以及抗灾、救灾等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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