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运输行业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一是开展夜间运行客运班线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所有经营广西区内客运班线和800公里以下(不含800公里)跨省客运班线的广西籍客运车辆,一律要在2014年11月30日前通过调减班次、调整发车时间的方式,使客运车辆在每天的24时前到达终点站,完成当日运输经营活动,避免客运车辆跨凌晨2时至5时运行;三是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道路客运企业要逐线、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合理设置停车休息点并增加备选停车休息点,对夜间运行的每一台客车要明确停车休息检查,落实责任人;四是加大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力度,客运企业要建立健全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五是严厉查处违规运行车辆及相关责任人;六是加强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