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南宁召开2015年第二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约谈会。会议听取了南宁、钦州、河池等市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事故情况汇报,深入分析原因,剖析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会议要求:一是道路运输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效益的关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投入安全生产管理经费。二是要加强客货运驾驶员安全及聘用管理,加大驾驶员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道路客运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安全带—生命带”有关规定、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有关规定以及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等。四是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车辆动态,及时发现及制止车辆和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应急组织措施要到位,减少事故的死伤人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姚凤金、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书记蒙青山等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